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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属于特种设备吗,这是一个非常常见且重要的问题

类别:公司新闻 作者:admins发布时间:2025-11-09 浏览人次:13

,汽车吊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这一常见问题,答案是明确的:**属于特种设备**,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轮胎起重机(包含汽车吊)被明确列入其中,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吨的汽车吊,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以及操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操作这类设备的司机必须考取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汽车吊不仅是特种设备,而且其管理和使用有一整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须高度重视。

大多数情况下,汽车吊属于特种设备,但存在一个重要的“门槛”,低于这个门槛的则不属于。

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属于特种设备的汽车吊(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目录》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汽车吊(正式名称为“轮胎起重机”)被划分为特种设备:

  • 类型条件: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3吨
  • 高度条件: 起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米
  • 性质条件: 具有起重功能的设备。

只要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这台汽车吊就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特种设备。

作为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

  • 使用登记: 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 定期检验: 必须接受法定周期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操作人员: 操作人员(司机)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作业项目)。
  • 安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不属于特种设备的汽车吊

如果一台汽车吊的额定起重量小于3吨,那么即使它满足其他两个条件,它也不在《特种设备目录》的监管范围内

一台额定起重量为2吨的汽车吊,即使它的臂架能升到10米高,它也不属于法定的特种设备。

这类设备的管理:

  • 不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 操作人员不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企业内部培训上岗是必要的)。
  • 不强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定期检验(但企业自身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责任依然存在)。
项目 属于特种设备 不属于特种设备
判定标准 额定起重量 ≥ 3吨,且起升高度 ≥ 2米 额定起重量 < 3吨
使用登记 必须办理 无需办理
定期检验 必须接受 不强制(但建议自检)
操作人员 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无需持该证(建议内部培训)
监管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遵循安全生产法等通用法规

在判断您单位或您接触的汽车吊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时,最关键的参数就是看其《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上标明的“额定起重量”是否大于等于3吨,如果是,就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要求进行管理,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

如果您不确定,最稳妥的方式是查看设备铭牌上的额定起重量参数,或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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